关于江苏省第二批高职院校诊改复核结论的公示(公示期已过)
各相关院校:
根据《关于开展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诊断与改进省级复核工作的通知》(苏高诊改〔2020〕1号)和《关于做好江苏省高职院校诊改复核工作的通知》(苏高诊改〔2021〕2号)要求,我省高职院校诊改复核工作全面启动。按照《江苏省高职试点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苏高诊改〔2019〕5号)要求,现对我省第二批高职院校诊改复核结论予以公示。
关于江苏省第二批高职院校诊改复核结论的公示
序号 | 复核院校 | 结论 | 复核时间 |
1 |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有效 | 2021年10月25日—28日 |
2 |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有效 | 2021年11月8日—11日 |
3 |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 有效 | 2021年11月15日—18日 |
4 |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有效 | 2021年11月29日-12月2日 |
5 |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有效 | 2021年12月6日-9日 |
6 | 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有效 | 2021年12月7日-10日 |
7 |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 有效 | 2021年12月7日-10日 |
8 |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有效 | 2022年1月4日-7日 |
公示期:2022年1月7日-1月13日,如对以上结论有不同意见,可于1月13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高职诊改专委会秘书处进行反映,并留好联系方式、便于受理后及时反馈。联系人:黄榕,联系电话:025-83302566。电子邮箱 gjxh83300736@163.com。
江苏省高职诊改专委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