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长三角民办高校 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苏教发〔2021〕21号
各民办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有关要求,加强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商定,继续联合举办第三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赛以重师德、重教学、重实践为基本原则,秉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选拔准则,选拔与培育师德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民办高校教师,展示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水平与风采,为增进民办高校教师互动交流搭建平台,提高民办高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民办高校教学改革,促进长三角民办高等教育质量提升。
二、参赛对象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民办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及民办高职高专院校的专任专职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二)担任教学工作,与所在学校签约一年以上并且缴纳社会保障金。
三、大赛形式
(一)大赛阶段
本次比赛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省级选拔赛:由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教育厅(教委)根据各校申报情况各选拔20名教师。各省(市)推荐名额中原则上同一学校教师不超过3名。
2.第二阶段现场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入选教师围绕课堂教学视频现场说课15分钟。综合入选教师报名材料和现场说课情况,评定获奖等第,最终遴选一等奖4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4名、优胜奖40名。
(二)大赛分组
大赛设置本科常规教学组、本科实践教学组、高职常规教学组、高职实践教学组四个组别。各省(市)每组推荐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名。
常规教学主要指执教课程为基础理论类课程或理实一体类课程。实践教学主要指执教课程属性为实验、实训等实践类课程。
四、材料报送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教育厅(教委)分别组织各民办高校申报和省级选拔,于10月22日前将推荐参加第三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教师情况汇总表(附件1)及报名材料(附件2),上传至“2021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系统”(网址:csjmbgx.contest.chaoxing.com)(9月1日开通,使用说明另行通知)。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实施
1.大赛组织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相关人员组成大赛组委会,全面负责本届大赛的组织与领导工作。
2.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大赛组委会将组织相关教育教学专家组成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附件3)对各省(市)参赛教师现场教学进行评分。
3.大赛办公室。大赛办公室具体负责大赛日常工作,成员由民办教育协同发展服务中心、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上海区:季秋瑜 021-23117081;
江苏区:姜士枫 025-83335547,黄 榕 025-83302566;
浙江区:郑 璐 0571-88008926,齐 静 0571-88297023;
安徽区:苏石 0551-62816604。
六、其他
现场决赛的举办方式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决定。
附件:1.推荐参加第三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教师情况汇总表///m.eysang.com/uploadfile/2021-09/2021091809515683518.docx
2.第三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报名材料///m.eysang.com/uploadfile/2021-09/2021091809520350519.docx
3.第三届长三角民办高校教师教学技能大赛评分标准///m.eysang.com/uploadfile/2021-09/2021091809520879382.docx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苏省教育厅
浙江省教育厅 安徽省教育厅
2021年9月6日
盖章通知请下载:///m.eysang.com/uploadfile/2021-09/20210918095236317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