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江苏高校外语教育“课程思政与混合式教学”专项课题评选结果的通知
苏高教会〔2020〕21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江苏高校外语教育“课程思政与混合式教学”专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0〕10号),在各高校认真组织、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议、结果公示,评选出2020年江苏高校外语教育“课程思政与混合式教学”专项课题100项(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课题自立项之日起开展研究,课题要坚持“四新四真”研究原则,即“运用新思维,抓住真问题;探讨新模式,做好真研究;开拓新境界,推动真创新;作出新贡献,确保真管用”,立足教育改革实践、抓准突出问题、聚焦关键环节,深入开展研究,提出能够切实服务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重要咨询建议。
二、立项课题经费资助与建设管理
(一)经费资助。按照苏高教会〔2020〕10号通知,每个立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各出版社按上述资助标准、直接拨付到学校,确保项目完成预期工作目标。
(二)立项建设。立项课题应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鉴定结题工作。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由项目主持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报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审定。不及时鉴定结题的课题,学会一律予以撤项处理。
(三)项目管理。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是课题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课题经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课题主持人是课题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课题研究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和导向错误的,终止课题并收回课题资助资金。
三、鉴定结题
(一)鉴定结题的具体实施细则参照《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各课题应按要求及时保质结题。
(二)立项课题的研究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的贡献应在结题成果中占有显著份额。课题主持人退休、调离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主持人,须由课题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会审核备案,否则该课题不予结题。主要参与人员调整或有其它变化,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的管理部门审核确定。
(三)学会对报送的课题鉴定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结题的,学会在《结题报告书》上签署意见,并颁发结题证书;《结题报告书》中的“研究成果精粹”将与课题信息(包括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及主要成员等)一同在学会网站予以公开发布,以进一步推动外语教育研究优秀成果的传播交流与转化应用。
四、其他
省高教学会联系人:赵亚萍、黄榕,电话:025-83302566,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1号楼112室,邮编:210024,邮箱:gjxh83302566@163.com;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联系人:沈斌,13851511740;刘艳,13705158053;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联系人:崔红,18652993348;郭海霞,15951883688。
附件:
1.2020年江苏高校外语教育“课程思政与混合式教学”专项课题评选结果///m.eysang.com/uploadfile/2020-09/2020090912270795643.pdf
2.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专项课题管理办法(试行)///m.eysang.com/uploadfile/2020-09/2020090912305266890.pdf
3.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外语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m.eysang.com/uploadfile/2024-06/2024061910510171880.docx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0年9月9日
盖章通知请下载:///m.eysang.com/uploadfile/2020-09/202009091231273376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