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会员单位联络员的通知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文件
苏高教会秘﹝2009﹞2号
关于报送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
会员单位联络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各位理事:
鉴于我会理事主要由高校领导担任,过去工作实际中,经常发生联系不畅和信息滞后的现象。为了加强与会员单位和理事的联系,确保我会重要事项与会员单位和理事的及时沟通,拟在会员单位中间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开展网上联络工作。根据我会今年工作要点的安排,请各高校推荐一名合适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与我会的日常联络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联络员推荐要求
由高校推荐熟悉学校工作并且热心学会工作的校(院)长办公室、高教研究所或者其它部门的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所在高校与我会日常工作的联络。
担任联络员的人员要求办事认真负责,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经常使用QQ等网上联络方式,并具备一定的高教研究能力。
二、联络方式
请用正楷认真填写江苏高教学会会员单位联络员推荐表后寄送至学会秘书处并发送电子稿,寄送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邮编:210024,电话:83300736,Emall:gjxh@jsgjxh.cn。再申请加入“江苏高教学会联络站”的QQ群,群号为:12393097,并注明××学校×××(姓名)。
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